被告人鄭利(女)和羅伯特
  頗有氣質的她偽造多個假身份,將一老外“包裝”成德國大家族繼承人、國外大型基金管理人,以開展融資、投資等為名,合伙大肆圈錢
  文/圖 羊城晚報 記者沈婷婷 通訊員王芳
  這個已經40歲的女人,看上去只有30歲出頭。用紅頭繩扎著馬尾辮的她,長相只能算一般,但卻是個讓人看一眼就能記住的頗有氣質的女人。她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出身幹部家庭,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熟悉經濟法、金融證券投資專業知識。
  這個女人叫鄭利,12月30日,她和羅則·羅伯特(ROTHERROBERT)一起站在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法庭上,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鄭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鄭利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羅則·羅伯特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附加驅逐出境。
  當日宣判有很多外籍人士參加,法官宣讀完判決書後,由翻譯用英文再宣讀一遍。兩名被告庭上均未說話。
  2004年前後,鄭利來到了廣東,為實施詐騙,從2007年開始給自己偽造林意、黃少妹、黎菊梅、蔣林意等多個身份,與德國人羅伯特混跡於深圳富豪圈中。
  2007年至2011年間,鄭利使用非法取得的虛假戶籍身份,伙同羅伯特,對外編造羅伯特為國外大型基金管理人、德國大家族繼承人等身份,以掌控巨額基金在中國開展融資、投資等金融業務為名,騙取他人信任;以在深圳市開設的兩家投資公司作為詐騙載體,虛構項目對外開展合作投資、代為理財、購買土地等業務,先後騙取被害人張某某、汪某某、鄧某某、左某某、劉某某等人的資金後,以拆東牆補西牆的手法,小部分用於支付利息,大部分則通過“地下錢莊”及其在境內外開設的公司、個人賬戶進行多次轉移,將他人巨額資金非法占為己有。其中被告人鄭利共詐騙他人資金人民幣共2.9億元,被告人羅伯特參與詐騙他人資金人民幣共1.38億元。
  涉案的一名受害人稱,如果不是這次東窗事發,這兩個人還會在富豪圈內混得風生水起、如魚得水。
  拿人鑽石典當套現炒股
  2007年6月,鄭利使用“林意”的假名字,伙同羅伯特謊稱其在境外能取得珠寶大額訂單,取得被害人林毅的信任,向其提供較高價值的鑽石,並將貨款支付期限延長至60至90天。
  鄭利、羅伯特將取得的高價值鑽石典當套取資金,一部分用於炒股牟利,一部分用於購買低價值的鑽石進行加工銷售。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間,兩人通過上述手法,共取得被害人林某價值111.34萬美元的鑽石,僅支付貨款18.76萬美元後逃匿,騙取林某價值92.58萬美元的鑽石(摺合人民幣694.35萬元)。
  捲走1600萬美元理財款
  被鄭利、羅伯特騙得金額最多的是臺灣一家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的董事長鄧某某。
  2010年4月至10月間,鄭利、羅伯特與台商鄧某某結識。為了放長線釣大魚,鄭利對鄧某某初期的500萬和800萬美元的兩筆試探性理財委托,均按協議給予回報,並返還本金。
  2010年9月,鄧某某一次性投入1600萬美元委托理財款後,鄭利等二人即編造各種理由拒不履行理財承諾,將160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1.08億元)理財款非法占為己有。編輯: 健龍  (原標題:上海一女子混跡深圳富豪圈 詐騙2.9億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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